中低收入家庭如果有滿5足歲幼兒(民國93年9月2號到95年9月1號間出生),可在指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請身份認定,99學年度將可優先登記公立幼稚園,並可免費就讀,至於依「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」取得補助的幼童,得免辦理申請中低收入家庭認定。教育部表示,目前可優先就讀公幼的幼童,包括:身心障礙、低收入、中低收入家庭幼童、原住民族幼童、及特殊境遇婦女的子女,因為中低收入家庭沒有統一證明文件,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鄉 ( 鎮市區 ) 公所申請身份認定,由於各縣市申請認定時間不同,教育部已彙整成表格上網,可在全國幼教資訊網( http://www.ece.moe.edu.tw/bonus.html )查詢。